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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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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谴责符敬贤

  证监会昨日公布,该会已谴责根据《证券条例》盰册的交易商代表符敬贤(符氏)。
  上述行动源自一项根据《证券条例》第56条而进行的查讯,当中发现符氏在受聘於高富民证券有限公司的期间,曾经:
  未有确保在向一名客户提供经纪服务之前,已经与该客户签订书面协议;未有就以全权委皏方式管理一名客户的帐户一事,取得该客户的书面授权;及在未事先获得一名客户同意的情癋下,以全权委皏方式替该客户购买证券。
  证监会认为符氏犯了失当行为,而其行为使人怀疑其是否继续获得盰册的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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