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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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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传媒起监督作用 将续确保资讯流通
曾荫权: 新闻自由利营商

  【商报专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昨日出席香港报业公会‘二OOO年香港最佳新闻奖’颁奖典礼时表示,新闻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同时亦有助维持香港开放和有利竞争的营商环境,提高香港的国际形象,吸引外国资金来港投资,特区政府将继续保障新闻自由,确保资讯流通。
  言论自由比前广阔
  曾荫权在致辞中首先提到新闻界百花齐放的现象和回归前,明显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去四年香港传媒继续广泛、全面而自由地报道本港、内地、台湾以至世界各地的新闻,报刊也继续登载各种不同意见的文章和尖锐的评论。传媒对政府的批评亦较回归前严厉。
  他说:‘香港拥有的言论自由、百家争鸣的空间比回归前更宽阔,而传媒日以继夜的监察,对建制中的三大主环: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演变成空前未有的有效鞭策。’
  曾荫权又提到在去年十一月中旬以财政司司长的身份到美国访问的时候,曾经对纽约的行政人员表示:‘我不会以任何东西交换新闻自由。这个立场至今仍是我坚守的信念。新闻自由不单是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同时也有助维持香港开放和有利竞争的营商环境,提高我们的国际形象,吸引外国资金来港投资的最重要支柱。日後,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保障新闻自由,确保资讯流通。’
  他在致辞中亦引述美国国务院去年四月发表的《政策法案报告》中指出:‘香港向来享有言论和新闻自由。现时,港人对讨论政事的热情不减,而传媒亦全面报道不同的政见和评论。香港市民可向新闻界自由发表意见,而一如其他享有新闻自由的地区,香港传媒亦可自由选取报道题材。’
  当然,曾荫权亦不忘提到上月本港一项民意调查亦显示,香港市民认为本地传媒享有的新闻自由,属亚洲之冠。他称,由此可见,香港享有的新闻自由不单受到国际认同,亦是令香港市民引以自豪的特点。曾荫权指出,新闻工作者在前线工作,最能够准确传送时代脉搏和市民的感受,所以传媒的报道、讨论和评论,都有助政府检讨现行制度的流弊,制订切合市民需要和期望的政策。换言之,传媒发挥监察政府的功用,是推动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
  批部分传媒哗众取宠
  但曾荫权亦对传媒作出批评,指出二十一世纪是一个资讯膨胀的年代,新闻资讯源源不绝,传媒之间的激烈竞争亦日趋白热化,以致个别传媒机构为了刺激销路和迎合市场需要,不惜哗众取宠,以煽情的手法报道,在版面和标题设计上各出奇谋,过程中不免有报道失实的情况。这种做法不单违背了新闻工作者追寻真相的天职,同时也使同业的专业形象蒙污。
  至於去年成立的‘香港报业评议会’,及由多个新闻组织合作制订的‘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曾荫权赞扬这些自发性的措施,反映绝大多数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行业充满热诚,愿意在享受新闻自由的同时,通过业内的自我监督,维持质素及专业操守。这种做法既令同业自豪,也使市民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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