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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海关人员偷逃税九千多万 海南最大单位走私案宣判

  【商报讯】日前,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海南省迄今为止最大的单位走私案,经海口市中院公审,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另一被告人韩慧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996年10月,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购买1万吨盘元钢的合同,因该公司缺少钢材进口许可证及批文而无法在海口海关报关进口。同年12月,李和平找到湛江海关原工作人员韩慧丽,让韩找关系联系‘通关’,并许诺事成後每吨钢付给韩5元‘好处费’。随後,韩慧丽通过在湛江地区进行非法‘通关’活动的梁某,双方商定由李和平支付每吨钢材340元的通关费给梁某,梁则负责办理包括报关、商检、码头提货等所有‘通关’手续。1997年1月初,该批钢材被运抵湛江港,该批钢材货值约2420万元,偷逃税款人民币836馀万元。
  此外,李和平与韩慧丽一起勾结湛江非法走私人员并取伪报或少报多提的方法走私钢材14次,共13万馀吨,货值2亿馀元,偷逃税款9000馀万元。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海南查处的单位走私普通货物数额最大、偷逃税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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