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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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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局:五月份着手解决问题

  如果不满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业主应该如何行使权利,公开选聘合格的物管公司?记者带着海景广场业主的疑问,?访了深圳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刘处长。
  刘处长表示,在接到投诉後,他到海景广场了解情况,觉得事情?不简单。由於当时接近春节,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又必须经过既定的法律程序,需要连续的工作时间,所以作出了春节後再讨论公开选聘事宜的决定。
  在工作中多次处理过这种问题的刘处长说,业主大会拥有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也要依法而行。住宅局听取了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三方的调查报告,觉得可信性都不够。有的业主在两份相反意见的报告上都签了名,这些报告是否代表广大业主的心声值得怀疑。因此有必要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业主作出广泛调查。根据业主的意向,先确定是否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再根据法定程序选聘。
  刘处长表示,只要是业主的真实意愿,?且依法办事,管理部门坚决支持业主行使自己的权利。事实上这几年来深圳的物业管理取得长足的进步,但也出现了不少业主不满意管理公司,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案例。有的楼盘的业主调查问卷显示,多数业主都同意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後来内部起哄,才真相大白,原来是有的业主被人收买或被威胁,混乱签名。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作为管理部门,住宅局物业监管处有责任行使监督权,保证业主的真实意愿得到表达。物业监管处在接到申请後,会印发业主调查问卷,由工作人员派发,调查业主的真实意愿。
  由於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个案越来越多,管理部门又必须保证监督权的行使,因此海景广场的问题一直没有着手解决。刘处长表示,五月份一定会抽出人手,解决海景广场的问题,保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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