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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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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举同案犯减刑五年

  【商报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检察院在全市各羁押场所发动在押、收容人员坦白检举,?颁?了折罪措施。凡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为尚未侦破的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协助司法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尚未判刑的可以从轻、减轻直至免除处罚;正在服刑的,原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减刑5年,原判10年以下的,可以减刑一半,原判无期徒刑的,执行满2年後,可以减为有期徒刑15年,判处死缓的,可在死缓考验期满後减为有期徒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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