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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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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与深圳发行局矛盾事出有因 《明报》昨日报道失实

  【商报专讯】记者文夫报道:就本港明报昨日关於‘深圳报业巨头封杀外埠报’报道,记者专程采访了深圳特区报业集团负责人和有关政府当局,搞清了《南方都市报》与深圳报刊发行局矛盾的内幕,证明《明报》此报道失实。
  深圳报刊发行局是由广东省邮局直接管辖,与深圳市政府和深圳特区报业集团没有直接关系,更不存在封杀《南方都市报》问题。
  矛盾的起因是该报本来一直交深圳报刊发行局批发零售,近日突然单方面改为自己批发和零售,深圳报刊发行局因此不满,令深圳书报亭和报摊相应收取报纸上摊费,遭对方拒绝而引起的。
  报刊发行局有关人员称,我们投资的街头邮电书报亭和深圳报刊批发中心投资的报摊要求收取一定的上摊费,不存在什麽封杀行为。
  《明报》将报摊不卖《南方都市报》与不卖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扯在一起,混淆视听。深圳有关当局称,作为香港报纸,中央只批《香港商报》可以在深圳和珠江三角洲自办发行,任何香港报纸在内地街头报摊上公开发售都是违法的,各报摊按规定不销售《大公报》、《文汇报》也是合法的。
  有关当局负责人表示,《明报》昨日的报道纯是道听途说、夸大其辞;政府有关当局完全没有下令封杀某一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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