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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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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版式外企营业执照区别

  港商赵先生问:请问今年外商投资企业新版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原来的《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答:从今年开始,深圳市工商局对全市二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换发新版式营业执照,新版式外企营业执照经调整後与内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基本相同,与原来的区别是:
  一、新版式营业执照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执照右上角标明营业执照编号,在‘登记机关’栏目中隐印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司监制’字样的荧光防伪标识;
  二、新版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登记事项将原有的董事长改为法定代表人,删去了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两项;
  三、针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是一次到位的特殊情况,新版式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栏标明了‘实收资本’;
  四、新版式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栏目不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加盖局长名章,改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潘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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