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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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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谋在“中电”保安工程中渔利 三人涉贿130万今提堂

  【商报专讯】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一名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前?员、一名承建商及一名地盘主管,怀疑他们行贿受贿共一百三十万元,事件涉及‘中电’批出的保安工程合约。
  三名被告分别为张少基,三十三岁,‘中电’前高级技术员;谢浩然,三十七岁,及张超锦,三十岁,分别为荣高工程公司(荣高)东主及地盘主管,被控共十二项罪名。他们将於今日上午在北九龙法院提堂。
  ‘荣高’早前获‘中电’批出多份合约,总值约三百六十万元,在‘中电’多个客户服务中心及地盘供应、安装和维修闭路电视保安系统。
  廉署曾收到‘中电’管理层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中电’在廉署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於去年在行动中拘捕了六名人士,包括案中三名被告。
  其中两项控罪指张少基与谢串谋,使张少基接受谢提供的利益,即‘中电’判予‘荣高’的所有保安工程的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作为张少基在促进、签立或促致有关合约上给予协助。有关涉嫌利益约达九万七千元。
  另外两项控罪指张少基接受谢提供共六十九万元,作为张少基就‘荣高’在多个‘中电’地盘替‘中电’进行的保安系统安装工程中不作出适当的监督。
  张少基及谢共同被控三项罪名,指两人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按‘中电’订明的规格令人满意地完成在踏石角发电厂货仓、将军澳电站及北河街收费站进行的所有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一百二十四万九千六百五十六元的款项。
  另外两项控罪指三名被告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令人满意地完成在十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闭路电视系统工程及在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防盗警钟系统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二十五元的款项。
  馀下一项控罪指张超锦及谢涉嫌使用虚假的发票、现金单据及收据,意图诱使‘中电’保安部主管接受它们为真本,以致对‘中电’不利。
  有关涉嫌控罪於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年五月十七日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今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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