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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拘四违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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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兰州市检察机关最近在审查批捕两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时,挖出公安队伍中4个‘害群之马’。目前这4人已被依法查处。
据了解,1998年12月18日,原兰州铁路局公安处永登派出所干警白舸,伙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持枪和砍刀等凶器窜至歌厅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00年5月25日,原兰州铁路局公安处干警刘彦军身着警服,将铁路公安机关收缴的一枝五连发猎枪偷出,交给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名成员藏匿。1999年11月,原兰州市公安局缉私支队干警李强,敲诈勒索眼镜店店主金某,收取所谓‘保护费’35000元。2001年2月25日,原兰州市公安局干警朱伟,得知弟弟朱军因涉枪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後,马上指使他人将朱军藏在家中的一枝涉案五连发猎枪两次转移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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