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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多支持双村长 屏山代表提村选五十年不变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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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专讯︼记者陈洛菱报道:新界乡议局昨天举行执行委员会联席会议,屏山乡邓圣时在会上提出﹁村选应五十年不变﹂为题的建议书,指终审法院的法庭判案书多处触基本法,可提出判案书向行政会议提出上诉,要求原居民的政治生活方式和村选习惯保持不变;有执委则认为,终审法院巳作出裁决,向行政会议提出上诉是不可行的。
该局执行委员会主席刘皇发表示,现时大多数代表认为双村长制是可行的,少数则反对方案,二十七个乡村代表将於十八日与民政事务局开会商讨。
屏山乡邓圣时在新界乡议局执行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提出﹁村选应五十年不变﹂为题的建议书,会将之交予特首。他认为非原选举的安排触︽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性别歧视条例︾,侵犯新界数十万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他认为,终审法院的法庭判案书多处触基本法,包括基本法第五、八、二十五、二十六、三十九和四十一条。邓圣时认为,原居民的政治生活方式和村选的习惯法应保持五十年不变,期望裁决不要成为案例。
在会上,执行委员简松年则认为,终审法院已对村选举作出裁决,建议书就算提交到特首以及行政会议成员,要求对判案书提出上诉,发挥的作用已不大。
另一名来自八乡的执行委员黎国耀亦在会上提出书面意见,认为现时的冲突是不必要,双村长制不是卖祖宗,原居民与非原居民分别是先後入住,彼此都是居住於村内。虽然保乡卫族村民都很齐心,结果还是劳民伤财,一无所得。因此他相信,双村长制是可行,可配合将来发展。
新界乡议局执行委员会主席刘皇发在会後表示,现时大多数乡村代表均认为政府的第一方案即双村长制是可取及可行的,少数则认为方案不可行,村长选举方式须维持现状。
他表示,二十七个乡事委员会主席将於本月十八日与民政事务局开会,各乡村代表会各抒己见,届时将清楚各乡的立场。他预期,村长选举问题可在明年二月前解决,有关的建议书将交予该局的法律小组委员会审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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