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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化转债强制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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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於2001年4月30日召开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执行强制转股事项:公司‘南化股份’股票从2001年3月26日至2001年4月30日止,收盘价已持续收在高於转股价(4.56元)180%(12.77元)或180%以上达25个交易日。根据公司‘强制性转股条款’规定:则公司有权将剩馀可转债强制性地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强制性转股。自愿转股截止日定於2001年5月24日,转股价:4.56元/股。计划於2001年5月24日收市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剩馀‘南化转债’按约定的转股条款强制性全部转换为公司‘南化股份’股票;强制性转股日定於:2001年5月25日,转股价:4.56元/股;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执行强制转股;自2001年5月28日起,‘南化转债’(证券代码100001)终止上市,同时转股申报代码181001和转股简称‘南债转股’废止;对於馀款处理: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馀款通过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直接划到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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