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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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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大病互助基金

  【商报讯】只要每月缴交2元钱,当患重病大病时,符合一定条件,就能从大病互助基金里报销最高金额达20万元的医疗费用。昨天,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有关方案已由该局制定,目前正报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据悉,随着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大病、重病的发病人数呈迅速上升之势,一些参保人特别是下岗和退休职工根本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许多人还因病致贫。
  该方案规定,参保人只要每月缴交2元钱,当患重病大病时,如连续投保时间不满一年的,互助基金支付的大额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连续投保时间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连续投保时间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连续投保时间满三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如何界定大病重病,方案提出两个标准:一是住院费用达万元以上;二是医院临床诊断的结果,如白血病、尿毒症、心肌梗塞等重病。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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