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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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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未出台权益难保障 深圳残疾人吁健全法规 

  【商报讯】今天是第11个‘全国助残日’。与内地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生活等方面已算‘有福’了。但记者在深入调查中,亦直面了不少残疾人遭遇的困境。
  残疾人法律保障程度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文明程度、法治程度、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尺度。因为残疾人是?於正常人的一个弱势群体,也是一个需要社会特别关注的群体,需要政策特别倾斜、法律特殊保障的群体。
  记者在?访的过程中,不时听到有关工作人员大倒‘苦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实施10年了,法里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享受的权利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对於如何处罚和实施却没有清楚、详细地说明。工作人员在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人社会保障等工作时,遭遇到很多阻力,又拿不出执法的法律依据,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保障法》附则里规定,各地应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障法》实施办法,来加大执法力度。据了解,目前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部制定了保障法实施办法,全国县级单位已经有80%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法》实施细则。
  但是,有立法权的深圳,残疾人立法工作还是一片空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在分散就业、康复、培训、医疗方面缺乏符合深圳实际的法律保障措施。
  据悉,今年深圳市人大、市政协等单位和市残联将开展专题调研,着手制定《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余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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