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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粤之窗]

2001年6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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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购房合同更规范

  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均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价格可以以套计算,也可以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计算
  楼盘竣工之日起150天内,发展商须通知业主办理房地产证,210天内必须拿到房地产证,每延期一天按总购房价的万分之三付违约金
  购房款由业主直接汇入发展商银行帐号
  购买合同中必须详细注明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分摊项目等
  合同必须包括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交付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缺少两书业主可拒绝收楼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发展商代为委托物业管理,购楼合同中必须注明物业管理公司名称及管理收费标准
  交楼时必须同时交付土地合同中列明的公共设施,不能光交楼不交公共设施
  发展商交楼时要书面通知业主签收,双方约定交楼一定期限内业主有权对房屋提出质疑
  发展商变更项目名称、设计,必须经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并出具公证书
  合同以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在1%以内的,房款不退不补,1%以上至5%以下,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多退少补,5%以上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应在10日内退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合同以以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误差在0.6%以内不退不补,0.6%至3%多退少补,3%以上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在10日内退钱付息并承担总房价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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