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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长者盼原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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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专讯】记者李思宁报道:当局预计已登记长者,可於二零零三年底前编配公屋。但一项调查发现,超过五成四旧区长者不愿申请公屋,主因是住不惯新区、公屋地点太远、申请手续麻烦,不过,若当局让长者选择原区安置,则逾半数表示会考虑登记。调查团体表示,当局在配屋时不要再错配,应考虑长者需要,在租金援助建议上,亦应按市场租金作实际援助,有助解决原区居住问题。
七十六岁的梁婆婆居住长沙湾几十年,亦领有只限於该区摆档的小贩牌,四十年来自食其力,现时每月以一千二百元租金,租住五十尺板间房。梁婆婆称,申请公屋希望改善环境,最近获编配到钻石山公屋,但考虑迁离该区,以七十多岁高龄无可能每日从钻石山到长沙湾来回摆卖,唯有拒绝接受单位,现时最希望当局能原区安排单位。
七十二岁的妹伯在深水村一带做收卖佬,他在数年前已获配公屋,但是地区不是太偏远,不能继续做收卖生意,就是太细,不能与共住几十年堂兄弟同住。妹伯称,他有高血压,要靠堂弟照顾,否则“死臭了也无人知”。
社区组织协会於三至四月期间进行调查,成功访问一百名居住深水村、观塘及大角咀旧区居民,了解他们依附旧区原因。结果发现,超过三成住户居住廿一年或以上。
受访者多居住在四十多尺板间房,没有电梯上落,尽管他们均希望改善现有生活环境,但有五成四表示没有申请公屋,主因是六成一表示不想迁离该区,五成二因公屋地点太远,二成八不清楚申请手续或手续麻烦。但若有机会由长者指定申请迁回同区,逾半数会考虑登记申请。
当受访者是否愿意接受公屋编配所考虑之处,六成二认为有朋友或邻舍支援、是否有独立单位,五成三考虑交通问题。而考虑留在私人楼宇因素,则七成八有朋友或邻舍支援,四成一社区支援及设施等。
社区组织协会主任何喜华表示,不少长者及老人依附旧区,主因是工作方便、物价廉宜、熟悉社区网络、朋友、医疗设备等。为此,宁愿放弃公屋,一个改善居住环境机会。他指出,政府建议为长者提供租金援助的建议,原本最能符合长者原区安置所需,但有关津贴未能符合实际环境及需要,建议以一百七十尺单位,二千五百元计算,应增至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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