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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冒警骗财验处女身 前辅警涉骗少女控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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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一名前辅警涉嫌冒警藉词指两少女犯案,意图骗取她们金钱,其中一女还被他诱骗脱光衣服,检验处女身,结果东窗事发被拘控,昨日在区院审讯,被告否认控罪,由控方透露案情,聆讯未毕,押後至今日续讯。
被告胡志伟,三十三岁,被控七罪:(一)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绑架一名少女;(二)至(三)同日将她非礼或交替性讹称替她验处女身,藉词促使她作出一些性行为;(四)於十一月十八日,讹骗去该少女两千元;(五)至(六)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向另一名少女冒警及讹称可促使一名警员停止他的调查工作?意图藉此向她骗取四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於八九至九五年间,曾当辅警,现时是地盘工人,本案首名女事主十六岁,是中五学生,她没有案底,以前亦未因任何事故接受过警方调查。
去年十一月八日晚间八时许,她接到一名自称‘黄SIR’电话,声称他隶属元朗警署,指称现时正调查一宗色情案件,疑女事主曾与一名姓谭的男子有性关,着她与其父一同到警署落口供,女事主否认与案有关。被告後来表示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无须惊动其父,?表示愿意帮她,提议女事主找一名当差警员做她的男友,?要与该警员发生性行为,或付款给他,替她摆平,後来约女事主出来见该案的主管力奇。女事主信以为真,乃於当晚至上水中央公园内见到被告,被告自称就是力奇,又出言恐吓,表示她可能会被检控及带上法庭,名誉尽毁,影响校誉,要女事主做一名警员的女友及付款三至四千元,但要先验处女身,要她回家考虑。两日後,被告再致电女事主,约她在同一公园见面,被告着事主不可将事情告知任何人,当晚被告催促女事主早日决定,警方会於两星期内?取行动拉人,被告称自己就快放大假,到时帮不到她,女事主其後决定先让被告验处女身。
两日後,被告在自己的粉岭住所内为少女验身,被告要女事主先脱光衣服,两腿张开,?要女事主进入性兴奋状态才可,再用一具自慰器,插入女事主阴道,开机震动,女事主当时被外衣蒙头,下体感到痛楚不适,乃偷偷望向被告,见被告同时亦用手指插入她下体,被告又用眼望入她的阴道,声称要看看她的处女膜,被告其时伸手摸她的腿部,整个过程被告手持一本簿,声称是纪录验处女的过程,事毕,被告着女事主再蒙上眼睛,然後带她离开单位,?提醒她去筹两千元,用来贿赂证人之用。几日後,女事主向友人借得两千元,约被告於十一月十八日在公园见面,交给被告两千元,被告说该姓谭男子要三千元,仍欠一千元。
另一女事主十七岁,是首案女事主之同学,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接到被告电话,指疑她贩运丸仔,意图向她骗取四千元,当她与被告见面时,被她男友见到,指称疑被告冒警,被告後来再来电时,她称会自行到警署落口供,不再理会被告的电话,但没有报警,她後来於十二月五日,与首女事主谈起,知道她曾被骗,乃一同到警署报案,经调查後,警方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到达被告粉岭的住所,将其拘捕,?搜出一些证物,乃将被告拘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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