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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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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收费拟降低标准

  【商报专讯】记者杜丽仪报道:立法会电讯法案小组委员会昨日继续讨论‘电讯(矨定频谱使用费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各委员倾向政府於矨定频谱使用费时,取第五名离场者所出的最後价钱为标准,取代原先提议的第四名离场者所出的最高价钱,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副局长郑汝桦表示,政府会考虑委员会意见,上述规例作出修改相信可於下次例会(六月十八日)有所决定。
  郑氏表示,六月底将会议决第三代移动服务附属法例,而有关法例将会於七月四日正式通过及生效。对於有委员提出希望有关3G牌的投标指南可在法例通过前发出,以便业界对有关3G投牌过程更了解。郑氏表示,有关指南的主要部分已向业界作出谘询,现时正进行最後阶段修定订,故需要有充足时间作检讨。她指出现时的计划是让竞投者有八星期作准备,竞投人应有足够时间筹备。
  和记电讯副董事总经理及流动网络工程董事胡超文重申,赞成用第五名离场者的最後出价为收费准则,他批评政府现时的做法是‘意见照听,行动照旧’,希望政府最终能改变原意。另外,他又赞成在附属法例通过时发出3G投标指南,相信可令业界有较充裕时间了解投牌规则及过程。他又表示反对政府以保密方式发出3G牌,希望政府事前能将竞投者的身份公开,使投牌过程在一个公平及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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