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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仪董事被控违反证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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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昨日公布,该会已根据《证券(披露权益)条例》成功检控身为两仪科技有限公司(两仪)董事的蔡嘉池(蔡氏)及萧文飞(萧氏)。
上述两人於2000年6月28日获委任为两仪的董事。当日,蔡氏及萧氏两人分别拥有233,650,000股及106,490,000股两仪股份的权益。
按照《证券(披露权益)条例》第28条的规定,蔡氏及萧氏应在2000年7月3日或之前,向香港联交所申报他们就两仪股份所拥有的权益。
然而,联交所在比原定时间延迟了41天,即在2000年8月14日才接获他们的书面通知。
西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卢恒福分别判处蔡氏罚款6,000元及萧氏罚款5,000元,?下令他们须分别向证监会支付4,400元的调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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