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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安案司法调查启动 四庄家空壳纵股‘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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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亿安科技股票操纵案已於近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这是自证监会4月25日宣?对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4家广东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後,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消息人士分析认为,司法介入後局面会完全不一样。
4月26日,即证监会对4家广东公司发出行政处罚的第二天,亿安科技高层负责人约见记者,记者请他就‘4家庄家公司的3名法人代表中,罗冬梅系亿安科技董事长侄女,而罗中民系亿安科技董事长司机’的事实进行解释,该高层负责人对此没有否认,?解释说,‘他们哪懂股票,对股票说不出个一二三,是被人利用了’。
据调查,4家广东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供的注册地根本就是虚假的,其中3家公司的注册所在地均是亿安集团的物业,即花地明珠与亿安广场,而所在的房间均是不存在的。这显然有很明显的内部人操纵嫌疑,对此,亿安科技那位负责人的解释是:‘在集团总部所在地注册公司操作自家上市公司的股票,谁会有那么傻?要想做自己的股票,谁都会选择离自己越远越好。’
即使已经有证监会对4家广东公司的行政处罚,但盘根错节的亿安科技股票操纵案至今仍是投资者心中的谜。不少读者向记者提出质疑: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最亲近的侄女和司机开公司炒作自己的股票,而且公司就注册在自家‘写字楼的’同一个楼层上,这能是简单的‘被人利用’可以解释的吗?
有市场人士评论,亿安科技4个庄家公司存在的时间都相当短暂,逊於从深锦兴到亿安科技的股票被操纵期。其生存期相对於操纵期有一段空当,这就是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以此事实,足见4个庄家不过是4个?不完整的‘壳公司’。被公开的操纵者身前背後必有他人!
此外,记者注意到,以1998年10月5日4家广东公司介入起始日股价为8.2元,到2000年1月12日最高时持股3001万股,以每股54元计,4庄家操纵盈利至少有7个亿,远不止行政处罚书上说4.9个亿。对此,那位负责人向记者的解释是:‘差额的中间是数额庞大的印花税。亿安科技没让国家损失一分钱,反而为科技股解套作出了贡献,?且创造了大量的税收。’
4家被处罚的广东公司,有1家已经注销了,其馀3家又是空壳,总注册资本仅为300万的4家公司,眼下在他们名下的资产也就是剩馀的77万股亿安科技股票,市值不足罚款额的零头,因此,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很难落到实处。
证监会为查处亿安科技股票操纵案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所费不菲,此番移交司法机关,又加大了案件调查的成本,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了中国高层查处这类事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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