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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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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高考舞弊案有果 6被告被判刑

  【商报讯】广东省电白县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电白高考舞弊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电白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作达、原电白县招生办主任陈光、原电白县招生办副主任梁禄生,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对2000年电白县高考招生考试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高考舞弊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作达等3名被告人,在负责2000年高考招生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审核上报到招生办的监考员名单,且在收到反映高考舞弊举报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打击防范措施,致使聘用了不合格的监考员在考场里答题并向考生传送答案。陈作达、陈光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贿赂8万元和3万5千多元。原电白县水东中学教师杨汉辉在监考中,将答案里写成4份,交给考生。他还在高考期间,叫其表弟在家中通过传呼机向考生传送答案,为考生作弊。杨汉辉为此非法收受考生家属财物共计4400元。原电白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王启政、杨雄兴用手提电话和传呼机为考生作弊。案发後,二人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据此,广东省电白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分别判处陈作达、陈光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2年6个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梁禄生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王启政、杨雄兴有期徒刑各一年。
  据悉,此为全国首宗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罪名判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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