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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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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轗围村水浸情况本可减轻 承建商允偿居民损失

  【商报专讯】记者古日东报道:渠务署调查前日元朗轗围村的严重水浸後称,相信是由於负责该围村的防洪工程的承建商(怡益工程有限公司)疏忽所致。工务局局长李承仕及渠务署副署长张达炯昨日为此公开向市民致歉;李承仕表示会检讨渠务工程进行时,处理水浸报告的程序,加强监察承建商,防止事件再发生。
  承建商昨日在与轗围村村民开会後,答允向前日水浸事件中财物受损失的村民,赔偿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村民普遍对赔偿表示满意。
  张达炯指出,轗围村是严重水浸黑点,渠务署正在进行乡村防洪工程,承建商有多部水泵作临时排水用,供工程完成前纾缓水浸问题;若水泵正常运作,前日的水浸情况应可以大大减轻。他说,村民投诉承建商的直瞃电话无人接听,要致电渠务署才能找到援手。
  张达炯说,渠务署人员接到水浸报告,六时许抵达轗围村,在七时半左右,才能通知到承建商派员到场,等到八时许才启动发电机开动水泵。他指出,轗围地势高二点七米,但外围水位高三米多,水浸不能避免,但若及时启动水泵,水浸程度是可以减轻。
  对於承建商处理水浸问题的反应缓慢,张达炯表示不满,并指会在承建商的评核报告内反映。承建商若连续两次被评为劣等,六个月内不能再投标工务工程。
  张达炯承诺,会负责今次水浸所造成村民的损失,至於会否向承建商索偿,因涉及法律问题,须详细考虑。根据该署记录,目前未有村民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他同意,有关承建商过去表现一直良好,工程都能按照进度完成。
  承建商的地盘管工亦承认在事件中反应慢了一点。
  另外,昨日本港整日下雨,全港共发生三十宗水浸事故,并有六宗山泥倾泻报告,但未收到任何严重伤亡及财物损失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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