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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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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缓收费四个月 四千元以下存户月费30元

  【商报专讯】记者罗雅兰报道:DBS广安银行昨日宣布新的收费服务,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将向平均每日结馀低於港币四千港元的存户收取港币三十元的月费。
  在利率协议即将被取消的前夕,DBS广安步本港几家大银行之後亦推出新策略应付预期竞争。但上述收费制度若存户使用该行任何一项服务,包括定期存款、楼宇按揭、私人贷款、透支服务、证券及基金买卖服务等,以及六十五岁以上或十八岁以下、领取综缓或伤残津贴人士可获豁免。
  该行一向以吸纳中低收入阶层人士为主要客户,问及推出收费後会否令客户流失,DBS广安个人银行董事总经理林德钦表示,该行收取月费的政策,是希望客人能将户口整固,他认为本港大部分人士户口结馀均可达四千元水平。至於收费後会否令客户流失,他认为要由客户自行决定。但他个人认为,银行受利率下跌的影响多於取消利率协议带来的影响,因为息口下跌,令到客户转移把资金作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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