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涉港婚姻案内地难审理
|
【商报专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赖秋珊在研讨会上表示,深圳特区两级法院在审理涉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碰到一些困难。
其中包括涉港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困难;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对一方送给二奶、第三者的不动产追回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困难;难以认定二奶是否明知港方有配偶仍与之夫妻名义同居;对夫妻的股份与股权的处理困难。
另外,在执行程序上亦会遇到不少问题,其中包括调查取证,由於深港两地之间至今未达成相互委皏调查、取证的区际司法协助,要真正查明一个案件的财产状癋很难实现,另外,婚姻案件超越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便发生地区之间的婚姻案件管辖问题冲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