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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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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不成硫酸泼人 宁南生故意伤害案开庭

  【商报讯】向一名女教师求爱不成,怀疑他人从中作梗,遂用买来的硫酸泼人,致二人伤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宗骇人听闻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宁南生(38岁,江西省新余县人,大专文化)出庭受审。
  据了解,宁於1997年8月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某小学担任教师工作,因年龄偏大一直为没找到女朋友着急。後来,他认识了同校一位女教师林某,并向她求爱却未成功。他心胸狭隘,苦思再三,以为是该校女教师陈某从中作梗,遂起报复二人的歹念。1999年12月6日,宁在宝安区福永镇一个油漆化工商店购买了两瓶浓硫酸,伺机作案。2000年1月21日下午,宁得知学校老师集中开会,便打开一瓶浓硫酸倒入两只玻璃杯,并於当天下午4时许,分别在学校的办公室内和走廊上将浓硫酸向陈某、林某的身上泼去,致使林某额面部、颈前部、双手腕部、左大腿烧伤;陈某的头面部、下部多处烧伤。作案後,宁随即逃离现场,向市公安局塘尾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法医检验,伤者林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为二级伤残;陈某所受损伤亦为重伤,为八级伤残。
  法院开庭时,宁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辩称说是自己‘一念之差’,受感情‘困扰’,过去并无犯罪前科等;辩护人强调宁作案後投案自首等,为其作了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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