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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手册]

2001年6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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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对市场资金影响较小

  
  现在,投资者人最关心国有股减持对资金面的影响。从《暂行办法》的内容看,我们以为,按目前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在资金面上,对市场影响应该较小。
  从一级市场看:滞留资金与居民储蓄资金存量还比较充裕,这些存量资金转化为股市资金的前提是,国有股减持应该有投资价值。如果减持的国有股定价合理,用来投资购买国有股的资金应该是不成问题。关键在:国有股减持的‘定价’。
  从减持方案看:协议转让的主要对象是机构投资者,因而国有股减持主要涉及一级市场发行和股权转让。对二级市场影响较小。仔细阅读办法,还会发现,减持的国有股可以出售给社会公众,也可以出售给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上缴的减持国有股回笼资金,还可以委托给投资基金,进行保值增值性的管理,而投资基金完全可以将这些资金再投回证券市场,因此可以说,减持对二级市场资金供给的影响很小。
  从减持主体的利益角度看:由於国有股减持涉及按融资额的10%上交社会保障基金,减持主体必然会从再融资成本与控股权上权衡对融资方案的选择。比如说,利用发行可转换债券就可以既避开融资资金的上缴,同时又能够通过较高的转股价实现国有股的减持,从而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从减持程序上看,国有股减持的审核权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席会议,这为国家控制国有股减持的进程提供了空间。另外,从减持主体的角度来看,按10%的减持比例,如果减持主体的再融资活动比较频繁,减持深度会很大,然而这会造成国有股权的迅速稀释,对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也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减持主体也有内在的调控减持规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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