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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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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受性侵犯羞於报案 受害人难应付多重压力支援服务急需加强

  【商报专讯】记者陈洛菱报道:一项调查显示,有百分之七点七受访者表示,在其认识的人中,有人曾遭强癚,每年发生的强癚个案可能是报案六倍,约六百五十八宗。负责调查的团体指大部分受访者低估了性暴力的数字,亦认为传媒报道会影响被癚者不敢报警。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与理工大学合作,於五月底就性暴力包括强癚、非礼及性骚扰问题,访问了五百三十名十八岁以上的人士,其中五成五为女性。调查显示,逾四成人认为本港性暴力问题严重或非常严重。针对性暴力的经验,有百分之七点七表示在其认识的人里,有听过有人曾遭受强癚的情况。负责调查的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导师王美凤指出,若以香港十八岁以上人口比例推算,本港便有三十六万女性曾遭强癚。
  根据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九七年至九九年的强癚求助个案,只有七十七宗即百分之十五点八的受害者曾报警,而警方在二千年接获一百零四宗强癚个案。该会的服务资料估计,每年发生的强癚罪行大概是六百五十六宗。调查显示,估计六百五十宗或以上的受访者只有一成半,反映大部分受访者均低估了性暴力的数字。
  她表示,九成半受访者认为,受害人由於害怕被传媒报道,害怕要上庭覆述被侵犯的经过及被盘问,而不敢报警。这反映受访者了解到受害人涉及报警的决定过程所面对的压力。逾八成人认为受害人由於害怕别人盻言盻语,或觉得遭强癚是羞癴的事,因此不将侵犯事件告知别人。
  此外,八成以上受访者赞成改善对强癚受害人的支援,如协助受害人报警及告知有关法律知识,提供社工陪同服务。
  对於受害人遭强癚的因素,王美凤指出,三成八认为是由於男性不能控制自己的性动,三成三人认为与受害人衣著及行为不检点有关。二成一认同被人强癚会令家人蒙羞,睹赦一成持有‘说被人强癚其实是作故事’等不信任受害人的看法。
  她表示,调查反映出一般人的心态是不倾向告知别人,而选择告知朋友的比率比家人还高,连丈夫及男朋友亦较兄弟姐妹更难以启齿。公众对受害人的负面形象,公众眼光对求助过程有明显的阻力。她指出,传媒报道影响受害人不敢报警,建议传媒报道时不要太绘形绘色,并希望政府教育公众改变对受害人的负面看法,加强对受害人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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