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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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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吊照未清算公司讨债

  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後,没有清算,债权人如何到法院起诉?诉讼主体应如何列明?
  Z公司
  Z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後,根据法律的规定,应该由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有关机关、人员进行清算。
  因此,对於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主管机关没有组织清算组的情况下,你当然可以向主管机关要求其组织清算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候的被告还应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在法律上它已失去营业行为能力,但没有失去有关的诉讼能力,只不过应该由清算组代替行使而已。法院可能中止你的诉讼,等待清算组作为被告应诉。在成立清算组後,你的债权将作为公司债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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