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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十馀年罚金近千万 深‘偷税大鳄’遭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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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陈俊峰朱旭报道:2001年4月27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深圳市齐鹏飞实业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兆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6万元;公司会计李明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个人?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水落石出,偷税者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假证明牵出大税案
1999年2月,一封常熟国税局发来的‘证明’传真件引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征收分局的注意,据查,4份‘证明’上加盖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征收分局’的公章居然全是伪造公章。
经大量调查,初步认定涉案的深圳市齐鹏飞实业有限公司有以深圳市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案情逐步明朗。
两住宅揪出两税犯
经过了20多天的紧张工作,调查人员终於掌握了足够、确凿的证据,决定及时收网。
1999年5月28日,公安人员对齐鹏飞公司经营场所和住处———深圳荔湖花园和台湾花园内进行突击检查,缴获该公司财务资料和1998年至1999年5月间让他人为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45份,税额7614051.95元。?顺藤摸瓜,从上述资料中发现为齐鹏飞公司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另一个窝点,当场搜获出数家公司的公章、发票、合同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戳记章以及大量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各类发票、收据等。
1999年8月13日,齐鹏飞公司法人代表王兆林、会计李明星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审讯,案情水落石出
经公安机关审讯取证和全国协查,齐鹏飞公司共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1205份(经鉴定其中有139份为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全国20个省、市共136户企业用於抵扣税款,该120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总额为4410.81万元,虚开税额640.88万元;同时介绍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该公司按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总额的2%收取‘咨询费’,该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总额共733.53万元,虚开税额106.58万元;该公司於1997年9月至1999年5月期间,本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375.69万元,仅申报缴纳税款1103.43元,偷税375.59万元,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审判,偷税‘大鳄’伏法
2001年4月27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齐鹏飞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进行了审判,作出一审判决。公诉认为,深圳市齐鹏飞实业有限公司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虚开税额达747.47万元,偷税375.59万元,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判处罚金500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兆林、会计人员李明星的行为均已分别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判处王兆林有期徒刑16年,个人并处罚金人民币376万元;判处李明星有期徒刑7年,个人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依法判决将所扣押的赃物、赃款以及冻结的涉案银行帐号内的全部款项移交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充抵本案的欠税款和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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