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gif (2921 字节)

[证券投资手册]

2001年6月28日   星期四


今日栏目

[重要新闻]

[商报论坛]

[香港经济]

[国际经济]

[中国经济]

[中国新闻]

[商报大参考]

[台湾新闻]

[港粤之窗]

[法制视点]

[香港新闻]

[国际新闻]

[商报连载]

[体育新闻]

[娱乐新闻]

[澳门马讯]

[证券投资手册]

厉以宁称:我未站在庄家一边

  【商报讯】日前,《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告诉记者,在亿安科技中小股东民事赔偿这一关系到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严肃问题上,他一直是主张赔款的。
  厉以宁教授表示,在他主持起草的《投资基金法》中,有关条款就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应予罚款,哪些行为应予赔款,?且有一定在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应先赔後罚。他说,这作为原则已经定下来了,但是由於没有出这方面的有关细则,具体处理时可操作性不够,因此,会经历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
  针对有关方面认为他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有为庄家说话的意思,厉以宁教授严辞反驳说:‘胡说八道!’他表示,他一直都认为庄家损害股民利益的行为很不好,怎么会为庄家说话撑腰呢?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总览 发表评论

中国窗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转载
Copyright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499号
电话:25640768 传真:25658947
香港商报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