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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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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局因故撤销东方有色无人控股

  【商报专讯】东方有色(0230)新任董事总经理王幸东昨天在股东会後指出,大股东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因机构改革而被撤销,目前该集团无最终的控股股东。王幸东表示,该公司的母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香港)集团正与国家有关部门洽商及沟通,希望可以落实最终控股股东的人选,但未有一个具体时间表。
  今年早些时候,原属国家经贸委9个国家专业局因为机构改革而被撤销,其中包括东方有色的大股东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该局持东方有色53.87%股权。据说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遭撤销後,东方有色的母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香港)集团,将转交由中国五矿管理,但中国五矿不肯接收,因当中涉及不少利益问题。对此,王幸东未作正面评论,只表示中国有色金属(香港)集团由中国五矿管理的传闻不能证实。
  王幸东强调,该公司所有业务依然如常运作。东方有色目前无意出售非核心资产,现阶段集团无任何重组计划,而本年也未有资本开支,上市公司未来的大型发展,要待大股东落实後才确定。该公司财务总监叶树华指,公司目前的手头建筑合约涉资3.34亿元,而截至去年底的手头现金为4.8亿元,负债比率为54%,现时公司资金与运作皆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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